江西省青山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人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订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配合市人防办搞好人民防空演习。
三、负责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四、负责辖区内人民防空通讯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在市人防办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防空试鸣警报。
五、负责训练人民防空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
六、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依法征收人防工程建设人员经费。
七、制订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在学校和社区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教育。
八、战时根据上级命令,配合市人防办发放空袭警报,组织人民群众进行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保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九、领导各乡、镇人民防空业务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区人武部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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