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承办全县普法和依法治县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工作。
(四)管理全县的公证机构,指导和监督全县的公证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的148法律服务和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指导全县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的拟定、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制工作。
(九)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仲裁机构和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承担国家司法考试在我县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统一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协助各乡镇党委搞好司法队伍建设。
(十四)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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