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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卫生局职能介绍

2012-08-17 | 网络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卫生局职能介绍: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定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定我市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其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检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五)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六)组织拟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七)拟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

(八)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拟定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九)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拟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一)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及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二)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三)组织拟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四)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担爱国卫生和防治艾滋病工作。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卫生局内设机构介绍:

办公室 医政股 疾控妇社股 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股 药政股 行政审批股 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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