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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襄汾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介绍

2012-07-31 | 网络

襄汾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经济和信息化在全县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措施,协调解决全县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四)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和宏观调控;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综合协调。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上报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并组织实施。

(六)拟定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七)承担全县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法》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具体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参与拟定全社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全县中小企业发展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

(十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和省、市有关乡镇企业政策规定;对全县乡镇企业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

(十二)参与编制能源基地建设规划;分析、监测煤、电、油、气、运供需态势和市场状况,负责产运需平衡衔接和日常调节,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工作;组织建立并调用煤、电、油、气、运应急储备。

(十三)贯彻执行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负责完成国家、省、市部署的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统计调查任务。

(十四)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十五)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整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六)指导全县软件业发展;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技术规范和标准。

(十七)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及合作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对机电、冶金(含有色金属、黄金)、化工、轻工、纺织、建材、电力、焦化、食品、医药实行行业管理。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我县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十)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一)拟定全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二十二)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措施和方案;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三)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工作。

(二十六)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二十七)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以及多边、双边经济合作政策,协助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牵头承担我县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二十八)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与涉及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应诉工作。

(二十九)拟定外商投资规划;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我县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三十)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对外经济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等;拟定我县人员出境就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定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我县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

(三十一)负责我县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管理具有政府对外援助性质资金的使用;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三十二)贯彻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授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三十三)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三十四)负责全县驻境外商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工作;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襄机构和外国驻襄官方商务机构。?

(三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襄汾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拟订机关工作计划和制度,并负责督促执行;承担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督办会议决议事项;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值班应急、督查、文书档案、机要、提案、保密、印鉴、会务、接待、大事记;负责机关车辆管理;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督查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社会等工作;负责申报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问题的调研,组织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思路和措施;参与研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经济决策,综合协调有关政策的落实;研究经济全球化、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扩大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重要文件、报告、领导讲话和综合性、理论性文稿的起草及重要文稿的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它法律事务;对经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本系统普法教育;负责人大、政协代表议案,督促落实上报。

(二)经济运行股

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措施建议;研究提出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负责经济运行中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经济运行中突发事件应急协调;负责组织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工作;负责工业经济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轻工、纺织、包装行业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企业条例》在全县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全县中小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发展进行协调、指导和服务。

(三)投资规划与科技信息股

组织拟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和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上报并组织实施;负责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确定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招投标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咨询工作。负责全县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钢铁、水泥、电石、铁合金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研究全县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措施建议,推进生产性服务发展;拟定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制定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组织传统工艺保护工作;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负责全县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开展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办法;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新技术扩散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企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县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负责新产品投产、新技术鉴定管理工作;编制下达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组织重大技术装备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提出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安排意见;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装备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领域行业规划;承担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全县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软件业发展;开展软件产品等记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四)能源节约与资源利用股

参与编制能源基地规划;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工作;承担重大突发性事件状态下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参与全县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拟定焦化行业规划,实施焦化行业管理;负责焦炭生产、经营资格审查,核发焦炭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整顿焦炭经营秩序;负责全县焦化技改项目的审核、上报、备案;负责全县独立洗煤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核发经营资格证;组织协调新型能源研制、开发工作,推广新型能源利用;按规定负责焦化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年度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具体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工作;拟定全县节能相关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节能专项资金的投向,编制下达节能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组织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产品认定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节能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节能国内、外交流合作。

拟定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发展和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的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的投向,编制并下达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年度计划和项目的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清洁生产,工业循环经济,废旧物资再利用的办法措施;组织全县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研究拟定全县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监督电力企业工程项目验收;培育和管理电力市场,平衡电力资源;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网运行和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管工作。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工作;指导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工作;负责新建电厂项目的审核、上报、备案工作;指导电力行业协会工作。

负责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综合协调;监测分析全县铁路、公路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铁路、公路、航空联合运输及集装箱运输工作,加强综合运输协调;组织路企协作,协调重点企业、重要物资运输工作;负责全县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和改造工作;监测分析全县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促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

(五)外资外经股

组织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参与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的研究与协调;参与争端解决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我县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承担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境外对我县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和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多双边谈判工作、争端解决机制工作;负责与世贸组织有关的技术援助;履行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承担的关于贸易和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审议、通报、咨询义务;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承担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贸易救济措施效果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县内产业安全及对进口商品的反倾销等相关工作。

负责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宏观运行状况的统计和分析;负责技术进出口、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管理全县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业务资金、专项资金、援外经费、外事经费、基建投资等;编报总预算、决算并下达预算。

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拟定县内重点出口商品管理办法;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承担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管理有关工作;承担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和国际货运代理资格的备案工作;负责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本县设立常驻机构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进出口商会工作。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定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贯彻实施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及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承担机电产

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承担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核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活动;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按规定权限,承担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别(地区)经贸合作的相关政策,拟定发展战略;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协助县内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和国际认证;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推进跨国公司采购,为采购商和供应商搭建沟通平台;制定会展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拟定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利用外资中长期发展规划;按有关权限,核准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事项;按国家规定,负责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申报工作;依法审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拟定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贯彻落实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执行国家对外援助计划;管理多双边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组织我县与香港、澳门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和指导对台贸易,协调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与台湾授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组织协调对台大宗商品出口,审核或核准县内企业赴香港、澳门及台湾和台商在大陆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广告业务以及赴香港、澳门经贸团组等经贸活动;负责台商在襄设立常驻机构的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六)流通市场股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拟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组织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按规定权限,承担一般进出口商品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工作。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组织拟定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商促销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审核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立项;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流通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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