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国土资源局职能介绍: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2、组织编制和实施我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方案、选址的论证工作;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
3、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乡(镇)国土所的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测绘违法案件。
4、严格保护耕地,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耕地保护政策和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主管全县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
5、负责全县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拆迁集体土地房屋及其附着物工作;对全县征地拆迁事务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审核、汇总上报的征地报批材料;承办由县人民政府或柳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6、管理土地市场,组织制定和实施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土地的划拨、出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土地市场;对土地市场地价进行监测,提出土地市场调控措施;指导和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全县基准地价的评估,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土地估价行业管理,备案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
7、负责全县地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地籍管理工作规划;承办由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国有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的审核工作;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与更新土地统计台帐及簿册;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的权属管理。
8、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地籍测绘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管理全县基础测绘成果和地籍测绘工作,监督测绘成果质量;依法监督管理测绘市场;负责组织县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受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做好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作业证书的审核报批及其他工作。
9、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及矿业权市场,主管全县采矿权出让及登记发证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征收使用;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和恢复治理;负责地质遗迹保护、岩溶洞穴、钟乳石资源、矿泉水、地下水、地热资源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工作。
11、管理、监督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国土资源部门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对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
12、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县辖国土资源村镇建设管理所所长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二层单位的人事教育等工作,主管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利用工作,组织全县国土资源干部培训。
13、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广西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秘书事物、档案、调研、人事管理、劳资福利、保密、接待等;负责工、青、妇和计生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与车辆、资产管理;负责党务、纪检监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规划调控股
组织编制并实施和管理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管理全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组织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申报监督实施;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承办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审查、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预审;负责农村建房材料审核及上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耕地保护股
负责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政策的贯彻实施及制定保护措施;负责农地征收(用)的报批和征地中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解释工作;负责乡(镇)村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和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利用股
组织实施全县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招标、拍卖管理;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土地分等定级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股
负责国土资源局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工作;组织对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局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本局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宜;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受理、送审、立案、交办工作;负责国土资源局信访、调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籍测绘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贯彻实施地籍管理方法及措施;负责组织开展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地籍调查和统计;负责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依法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抵押工作,参与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征收(用)土地中土地的权属和测绘图的确认;依法实施测绘行业管理,审查测绘单位资质和测绘任务登记;负责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质环境股
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及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及时通报重要气象信息;负责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灾害情况;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负责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监测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矿产资源管理股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探矿权年审、采矿审批登记和采矿权转让报批;参与重大采矿权属争议的调处;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负责组织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得征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
负责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等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察大队
宣传和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严格依法行政;负责对单位和个人遵守和执行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制止和调查工作任务;受理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承担对全县国土资源利用情况的日常巡查任务;协助人民法院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牵头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负责金土工程建设;本局门户网站建设及维护;负责本局信息上报及宣传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西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国土资源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小A的公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