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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贺州市卫生局职能介绍

2012-11-01 | 网络

广西自治区贺州市卫生局职能介绍:

(一)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食品及有关产品的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协调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我市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五)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制定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发展规划,指导并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免疫规划并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八)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理。

(九)制定地方性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和要求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二)组织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医药卫生科技攻关项目,参与制定中等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负责市直卫生系统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纪律检查和干部监察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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