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招警 >备考资料 >公共基础知识 >2017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2017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2017-03-15 | 网络

如有任何报考疑问,欢迎加入全国招警考试备考交流群: 302476976,和广大考生一起交流进步。

公共基础知识在辅警考试、法检考试、高速公路招聘考试等笔试中时有涉及,查字典公务员招警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刑法之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

本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在执行期间,没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不具有悔改、立功表现的罪犯予以减刑;超过减刑的限度予以减刑,如将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去3年刑期。二是对没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不具有悔改表现,假释后可能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予以假释;对没有达到执行期限的罪犯予以假释;对累犯予以假释;对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予以假释。三是对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401条的规定处罚。

【2017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相关文章: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入门篇:国家公务员享有哪些义务

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词分析:“全民普法”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亟需规范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三十九期)

公考资讯每周速递习题(第三十六期)

2017省考备考之路,你出发了吗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

公务员法解读:公务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确认缴费方法

地理常识——我国湖泊旅游资源(二)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