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考研 >考研信息 >考试动态 >教育部:考研复试须录像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教育部:考研复试须录像

2014-11-26 | 网络

2015年研考初试将于今年12月27日至29日举行,11月25日,教育部召开视频会议,全面部署考试安全工作,要求各部门须重点清理整顿考试培训机构助考行为,考研复试时须全程录像。

据介绍,目前一些考试培训机构打着所谓保录包过等旗号进行助考活动,严重威胁考试安全。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考试部门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集中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各部门要大力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清理整顿考试培训机构;同时,做好考务工作人员遴选和培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所有监考人员抽签上岗。

为加强复试安全,研考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全面落实信息公开。

【教育部:考研复试须录像】相关文章: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领导干部要读点历史

考前必看申论真题范文精讲:弘扬黄河精神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众人物请好好学“说话”

4.23省考备考:学会两招让你的申论文章“余音绕梁”

依法治国,还是“舆论治国”

2017云南丽江市社会保险局招聘公益岗位补充公告

2017广东廉江市招聘镇(街)残疾人专职委员录用公示(第二批)

公务员法解读:如何理解二级申诉制度

申论范文:完善职业教育 铸造大国工匠

理论性热点:”领导干部要读点历史

推荐栏目阅读 考研 考研信息 考试动态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