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职能介绍:
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是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管城区财政工作的综合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的财政法律、法规,履行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监督职能。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兴宁区财政稽查队主要职责
1、负责承办全城区财政监督检查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草案的起草;
2、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3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政策的建议;
4、依法查处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监督局内各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兴宁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机构职责
南宁市兴宁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要负责管理兴宁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并对各预算单位经费实行预算指标控制管理。具体负责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审查预算单位报送的用款申请;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各项财经、财务法规、政策及核算标准为各预算单位签发支付指令,并通过代理银行支付资金;负责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汇总各预算单位支付资金和结算信息,并向财政部门管理机构提供预算单位的各项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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