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来宾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改制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对所监管的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二、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会,向国有参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三、依照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包括派出的董事、监事)进行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拟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六、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对市直属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经营(出租)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七、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对来宾市在柳州市的原柳州地区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来宾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综合科主要职责
1、负责委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和主任办公会、党委会决定事项的督办。
2、负责机关人事档案管理、退休人员管理和接待工作。
3、负责监管单位领导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考察工作。
统计和产权管理科主要职责
1、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会计监督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
2、建立完善监管单位绩效评价、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
3、参与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监管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核销、处置以及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
企业管理科主要职责
1、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协调解决企业改组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指导监管单位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3、参与监管单位领导人的考察工作。
社会事业科主要职责
1、监管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市直属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及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经营出租的国有资产并参加相关单位领导人的考察评价工作。
2、参与研究制订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制度,对来宾市在柳州市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监事会工作科主要职责
1、对财政性大额基建项目派出财务总监,对项目资金使用实施监督。
2、对监管单位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法纪行为和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经营行为及时处理。
3、支持企业抵制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
企业党务工作科主要职责
1、承担对所监管单位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人选;
2、拟订并组织实施向市直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3、指导和检查所监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以及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单位人才的培训、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
4、检查、指导所监管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协调监管单位的工会、青年、妇女和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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