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德州市临邑县人民检察院内设19个科室局,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案件管理中心、检务督察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法警队、行装科、机关服务中心、临南检察室、临盘检察室,其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起草文件,管理秘书事务;负责编发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档案管理,检察统计,处理机要文电;负责整理上级院、区委、区人大、政法委等部门调度的有关情况、数字;
二、政工科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区委主管部门负责对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办理有关干部任免手续;负责本院检察官等级、司法警察警衔报批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以及表彰奖励工作;负责院机关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检察宣传工作;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
三、侦查监督科
负责刑事案件(包括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开展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工作;掌握分析全区社会治安动态情况,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公诉科
负责刑事案件(包括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抗诉工作;开展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五、反贪污贿赂局
负责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研究、分析全区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六、反渎职侵权局
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及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研究、分析全区渎职侵权犯罪情况、趋势和对策。
七、监所检察科
负责监督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超期羁押实行监督;负责办理监外执行犯又犯罪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依法对监管场所监管干警职务犯罪进行侦查。
八、民行检察科
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请或建议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依法对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九、控告申诉检察科
负责控告申诉、举报和刑事赔偿工作;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举报线索进行初查;交办、督办有关案件线索;受理并查办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依法查办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查报结果;受理刑事赔偿申请,承办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赔偿事项;综合反映控告申诉、举报和刑事赔偿工作情况。
十、职务犯罪预防科
负责对本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指导;研究分析全区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研究制定本院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计划、规定和办法。
十一、检察技术科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院检察技术和信息工作发展规划;直接或协助开展法医鉴定、司法会计、文件检验等工作;负责本院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本院检察信息化安全保密建设及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案件管理中心
负责对案件各个诉讼环节的程序管理;负责对具有人身强制性、财产强制性等主要法律文书的管理;负责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不立案、撤案、不捕不诉等案件实行复查;负责对侦查监督、公诉部门不捕、不诉、撤诉、复议、复核案件,捕后变更强制措施、被法院改变定性等案件实行复查;负责对涉案款物的追缴、处理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案件质量进行考评;负责对涉检上访案件的复查;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检务督察室
协助院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负责一案三卡制度的落实和对执法办案、人事、财务、基建等工作的监督;对拟提交院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和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法律依据和参考意见;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负责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依法组织人民监督员对七种情形进行监督。
十五、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服务工作。
十六、法警队
组织落实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负责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参与执行由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的传唤、搜查、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送达法律文书、保护犯罪案件的现场以及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维护检察机关及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七、行装科
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研究制定本院计划及财务装备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侦查技术设施、基本建设经费、物资技术装备、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武器弹药、服装的统筹计划和管理;负责院机关财务、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以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八、临南检察室
负责临南镇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十九、临盘检察室
负责临盘镇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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