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航道局职能介绍:
负责辖区内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维护、建设和管理;审批与通航有关的跨(过)、拦、临河建筑物;发布航道通告;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道有关的事宜。局内设办公室、航道管理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基建办公室、工会等6个科室,下设禅城、南海、三水、顺德4个航标与测绘所。
广东省佛山航道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一、发挥参谋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各项工作。
二、全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日常公文处理、政务信息处理工作;文书、技术及行政档案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三、办公自动化系统及信息化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
四、全局性会议的计划、组织和综合接待服务。
五、全局的政务公开和行政管理事务媒体宣传、信访工作。
六、计划生育管理和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办公楼维护、值班保卫等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教科(与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
一、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基层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普法宣传和教育;负责青年建设、退伍军人管理和指导团支部工作。
二、负责本局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的考核任免管理工作。
三、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人才调配、引进,编制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四、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称送审及聘任,组织本局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聘任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公务员培训、各类人员的岗位培训、适应性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技术工人专业培训;制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
六、负责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报批工作、党群事务的对外宣传;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
一、负责辖区内航道中、长远发展规划工作。
二、编报年度财务收支、决算,组织上报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下达年度维护计划。
三、负责本局综合性统计、分析和会计核算、财务统计工作。
四、协助进行航道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工作和决算工作,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局内部审计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航道管理科
一、负责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采挖砂行政许可,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过)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
二、负责航道、航标、航道船舶和其他航道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发布航道通告。
三、制订并组织实施航道维护专项工程。
四、归口负责全局航道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督工作。
五、负责与航道有关的自然灾害损失的处理工作;协调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道有关的事宜。
六、负责航道战备工作;组织科技项目的实施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
一、负责制定局工会工作计划;领导和指导基层工会依法开展工会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二、监督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法调处劳动关系、劳动争议;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优航道单位劳动竞赛活动;选拔、推荐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评优工作。
四、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活动。
五、负责建设职工之家,活跃职工业余生活,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关心困难、有病职工。
六、负责女工委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审查工作。
八、完成局领导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航道基建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广东省关于航道建设的方针、政策、落实航道建设工程管理要求。
二、根据航道中、远期规划,编制近期项目实施计划。
三、协助省航道局筹措和落实地方航道建设资金;
四、履行基建项目目标管理合同;编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五、根据工程项目需要,组建相应项目工程管理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报告,并委托进行招标代理、质量监督、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
六、编制并及时上报工程建设、计划、财务、统计等报表,组织编制竣工决算、竣工报告;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审查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组织交工验收。
七、建立健全航道基建财务管理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航标与测绘所
在辖区范围内,承担辖区通航水域航标的设置、迁移和撤除工作;恢复漂移、流失、损坏的航标;承担辖区航道的测绘,向相关单位、船舶提供航道尺度的信息及变化情况;采集与航道有关的水文信息;承担航道机构管辖的船闸、拦河坝操作运行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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