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组织查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预警工作,统一发布较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负责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公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五)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负责相关产品注册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产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参与制定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六)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的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七)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
(八)监测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广告。
(九)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
(十)指导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指导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检验、检测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承办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审核工作;承担相关从业人员上岗的技能鉴定、药学技术人员备案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预警工作;承担较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承担和指导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核发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承担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指导本地区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临床试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特殊药品;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本地区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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