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档案局(档案馆)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二)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及档案的编纂出版、展览、陈列工作;集中统一保管各类历史档案和市直各单位已进馆的档案,以及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三)负责档案管理现代化、信息化工作;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利用服务。
(四)监督、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市属大中型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及各区档案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档案宣传、档案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五)组织档案专业人员培训;负责档案外事活动和档案学术又流活动。
(六)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佛山市档案局(档案馆)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人事、工资、财产财务、安全、计划生育、普法教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党群工作。
档案管理科:
负责接收属于进馆范围的档案资料;征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统计、保护、鉴定、销毁和抢救工作;审核、确定档案开放范围;负责全市重大政务活动、外事活动和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重点市政工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摄影摄像;负责馆藏声像档案资料整理;为市领导、各部门和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监督指导科:
拟订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市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档案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档案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依法对档案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技术编研科:
负责研究、汇编、出版馆藏档案史料;承办公布档案史料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档案理论与学术研究交流活动;负责《佛山档案》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档案史料的陈列、展览工作;制订档案信息化建设标准,指导和协调档案管理网络建设;负责档案电子载体数据管理、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设备管理和维护;负责、指导现行电子文档接收;负责馆藏档案资料数字化工作;组织、指导档案科学技术研究的推广和应用;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化服务;指导佛山市档案学会工作。
佛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地方志工作制度;
(二)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
(三)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编纂 《佛山市志》、《佛山年鉴》、专业志和地方志文献,组织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
(四)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及对外交流;
(五)组织地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六)组织、指导全市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
(七)组织培训全市地方志专、兼职编纂人员;
(八)组织实施全市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负责市情信息库建设和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地方志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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