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介绍:
1.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占有、使用的房地产及相关联的其他资产,并对上述资产进行统筹合理调配。
3.负责市机关大院办公用房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阶段的组织管理、维护工作。
4.负责市政府大院内办公共设施、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消防安防监控系统、水电管网等设备的管理维护。
5.负责做好机关大院干部的膳食供应。
6.负责做好相关的会务安排工作,协助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7.制定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规章制度,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负责保障市直机关日常公务用车及车辆安全使用工作。
8.负责机关大院及机关大院附近干部住宅(原家属住宅区)的环卫、绿化工作。
9.负责做好处理突发事件时的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10.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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