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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商务局职能介绍

2012-10-08 | 网络

湖北省十堰市商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全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参与拟订全市商贸、物流和服务业有关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负责研究提出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四)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拟订和执行全市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方法;指导全市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解散工作,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和服务外包工作;负责核准限额以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负责审核国家规定限额以上、限额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转报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负责全市利用外来资金的规划拟订与政策起草,项目编制与对接洽谈,活动组织与督办检查,咨询服务与业务指导,投诉受理和统计分析,全面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规划及贸工、贸农、贸技结合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汇总申报、下达和组织实施;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对外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标。

(七)按有关规定,指导企业进出口经营管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管理、市驻外企业和境外驻市经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企业申报对外经营权的备案指导、审批工作;研究拟订适应我市服务贸易发展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市服务贸易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管理境外就业工作,并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企业实施海外投资规划;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高新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拟订全市技术贸易的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十)组织和指导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经贸活动;负责全市口岸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并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鼓励出口的政策和有关鼓励政策中资金项目的稽核、审查和申报。指导各类出口企业用好用足政策;监督协调国家、省、市有关鼓励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定期对落实情况提出调研建议。

(十三)负责商务行业统计及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商务行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十四)负责指导全市商务系统的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十堰市商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文件起草、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承担机要、保密、网站、档案、通讯、文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接待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的审批;规划和实施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编发《商务动态》。

(二)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及商务系统驻外人员派遣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劳动及社会保障工作;拟订全市商务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政策法规科。

参与我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政策的研究工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全市内外贸易流通和管理体制改革,参与我市利用外资和改善投资环境的具体政策研究,并就重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分析我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势;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相关的管理办法;参与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件的研究与协调;承担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反垄断调查和听证;负责全市商务系统的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联系局相关社团的工作。

(四)规划财务科。

组织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规划;组织拟订年度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指导目标并监督执行;监测分析全市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国内外贸易的统计管理工作;编报全市商务系统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计划并负责具体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局属单位财务工作监督指导的责任;编报预决算并下达预算;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市场秩序科。

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实施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牵头国内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等领域市场经济秩序整顿规范工作;负责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承担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我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平台的日常工作。

(六)市场体系建设科。

研究拟订健全规范全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管理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协调指导全市商品市场发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

(七)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

参与拟订全市商贸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内会展的组织策划和国内市场的组织开拓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家电下乡的试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口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八)对外贸易科。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配额、许可证的管理政策;负责全市对外经贸的协调、管理;参与拟订全市进出口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和开拓国际市场工作;负责重要原材料、燃料及重要工业品的进出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棉花、植物油等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全市出口商品生产基地的建设;负责外商来我市业务洽谈、考察手续的初审上报工作;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负责各类内资企业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审核、备案、登记和三来一补加工贸易的审核、审批管理;组织指导企业参加招标出口商品的投标;指导协调外商在我市设立常驻机构的管理,负责联系各进出口商会;指导协调我市企业参加在境内外举办的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组织并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协助调查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和法规及其他做法。

(九)机电和科技产业科(市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发展规划及科技兴贸战略;承担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市场开拓、机电产品进口审核登记、加工贸易管理等工作;推进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协调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展销会、洽谈会;组织协调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设备招标工作。承担市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外国投资管理科。

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拟订和执行外商投资政策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分析研究全市利用外资情况及有关动态;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年度责任目标的制订和考核工作;发布全市利用外资项目,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类利用外资和服务外包相关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有关重大项目谈判签约活动;负责审核上报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转报工作;核批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设立、变更、中止、解散,负责报批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物资的相关许可证、配额等手续,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和其他投资方式的报批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对外商投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全市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十一)外经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拟订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参与编制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内企业对外投资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外派劳务技能培训、设计咨询等业务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我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联合国有关机构、友好国家及国际化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服务贸易科。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研究拟订适应我市服务贸易发展的规划政策;拟订全市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申报全市外贸运输和仓储业的发展计划,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全市服务贸易和全市外贸进出口货运量的统计工作;指导、协调十堰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有关工作;负责在本市境内设立的内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工作。

市招商办公室(含招商引资科、综合管理科)招商引资科:负责拟订招商引资促进办法,制订实施细则;编制招商引资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促进工作,编制投资指南和项目手册,推介、发布招商项目,受理政策咨询服务,组织与参与我市在国内外的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做好项目对接与洽谈;完善项目库和招商信息网络的建设、更新和管理,建立客商档案;指导、培训招商业务人员。综合管理科:负责拟订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市利用市外境内资金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并组织考核认定;负责市外境内资金统计分析,跟踪、督办、推进签约项目和拟开工项目;受理市外境内投资企业在设立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投诉和纠纷,维护企业及其人员的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全市对外开放投资环境,提出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代的工作意见和措施。

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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