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考研 >备考资料 >考研专硕 >2017考研民法总论复习笔记:意思表示的概念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2017考研民法总论复习笔记:意思表示的概念

2016-01-21 | 网络

法律硕士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综合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150分)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150分)。下面查字典公务员考研为大家分享的是2017考研民法总论知识点,目前正是基础知识的第一轮复习,希望大家能静下心来好好复习。

1、概念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进行某一民事行为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2、要素

(1)目的意思。合同的目的

目的意思,为指明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它是意思表示据以成立的基础。

(2)效果意思。指明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如买什么,买几件,什么价位

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欲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力的内在意思要素。

目的意思又分为三个构成:要素(必备条款)常素(主要条款)偶素(个别条款)

(效果意思+目的意思)=内心意思(mind)

(3)表示行为。

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意思(包括目的意思和效果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示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所客观理解的行为。

△内心意思与表示行为合起来就是意思表示(expression on mind)

3、意思表示与准意思表示

准意思表示有两种情形,即意思通知与事实通知。

(1)所谓意思通知是指由通知意思而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的行为。意思通知的法律效果不是基于当事人的追求,而是法律的规定。如承认的催告(《合同法》第47条第2款)拒绝受领、催告履行等均为意思通知。

(2)所谓观念通知是指通过认识事实并通知该事实而发生法律所规定的效果的行为。典型的观念通知有债务的承认、债权转让的通知等。

专硕的题型复杂多样,内容范围广,想要在专硕考试中突出重围,不仅需要灵活掌握答题技巧,同时,跟平时的积累也是密不可分的,为了方便大家学习,查字典公务员考研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7考研OL乐学、全年集训、精品网课系列备考专题,所有你不明白的都会一一帮你搞定。同时,查字典公务员考研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学习!

【2017考研民法总论复习笔记:意思表示的概念】相关文章:

申论热点:三问新安江生态补偿

2017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讲解:盈亏解数运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三元餐补,善政如何善用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用好扶贫“新国标”这把尺子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上传照片的要求

申论范文:手握缺陷 放飞幸福

申论热点:谁在制造“疯狂的礼品”

2017陕西公务员申论备考:给文章写作加点“料”

申论热点:正视食品安全的“标准焦虑”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让无处不在的排比句为文章添彩

推荐栏目阅读 考研 备考资料 考研专硕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