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庐山区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研究全区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工作。
(二)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督促实施,规划指导全区办学体制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三)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托幼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
(五)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管理体制。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教育系统表彰奖励、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和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规划,按有关规定管理中央、省、市对全区的教育拨、贷款及捐赠资金,监督测评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
(七)归口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及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
(八)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九)指导全区教育宣传、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承担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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