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第一类职位且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5月21日17:30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主证》(二份)到济宁人才大厦一楼大厅进行现场认定,完成报名程序。委托他人办理现场认定手续的,相关责任自负。未进行现场认定的,不能参加专业考试(面试)。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认定的,请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
【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公告】相关文章:
★ 2017甘肃张掖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推荐安置公示
★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入门篇:国考与事业单位等其他公职类考试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