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市绿化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普通高校中文专业本科毕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安康市政府网(www.ankang.gov.cn/)、安康人事人才网(akrs.ankang.gov.cn)、安康人才网(www.akr.cn)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9月10日;
2、报名地点和资格初审:考生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安康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名,按公布的岗位和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如实填写《安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如果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试收费标准按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
(三)考试
1、笔试:笔试由市人事局会同市建设局负责,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60分,《专业基础知识》40分。考试时间为2008年9月12日下午14:00-16:00(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由市建设局和市绿化处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方法由市绿化处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布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由市人事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完毕后,由市绿化处负责考察,写出考察报告,报市人事局、建设局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事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事局向拟聘用人员下发《安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填报《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的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实行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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