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介绍: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工业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行业规划、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对所属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负责全市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调所属企业对外合作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七)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全市食品、造纸、水泥、纺织、煤炭、电力能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研究提出全市煤炭工业发展政策和建议;拟订全市煤炭工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统筹全市煤炭、煤层气开发及综合利用,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 负责提出煤矿改扩建项目的行业审查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煤矿技术改造项目。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三)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按照企业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党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所属企业稳定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公文传递、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催办查办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及应用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
(二)冷谷与特色装备产业推进办公室
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冷谷与特色装备产业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调控产业生产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研究拟定产业管理方法和规定;搜集、分析、整理、发布产业信息;综合协调解决产业生产、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产业发展的招商引资工作。
(三)生物与煤化工产业推进办公室
组织拟定全市生物与煤化工产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调控产业生产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研究拟定产业管理方法和规定,制订产业标准和规范;负责产业生产、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搜集、分析、整理、发布产业信息;重点引进基因工程,蛋白质工程和其它先进生物技术,推进疫苗和血液制品新药研制;培育生物医药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现有生物医药产业资源整合;负责医药工业管理和组织落实国家医药工业标准等项工作;提升煤转化率,形成优势煤化工产业基地;负责《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合约》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产业发展的招商引资工作。
(四)电池与汽车零部件产业推进办公室
组织拟定全市电池、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调控产业生产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 研究拟定产业管理方法和规定,制订产业标准和规范;负责产业生产、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搜集、分析、整理、发布产业信息; 优化电源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和水平,延伸拓宽电源产业链条;负责产业发展的招商引资工作。
(五)传统产业推进办公室(煤碳工业管理办公室)
组织拟定全市食品、造纸、水泥、纺织、煤炭、电力能源等传统产业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加快传统优势行业的升级改造步伐。指导、调控行业生产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研究拟定行业管理办法和规定,制订产业标准和规范;负责产业生产、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搜集、分析、整理、发布产业信息。负责市食品工业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提出煤矿改扩建项目的行业审查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煤矿技术改造项目,承担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矿生产建设和经营秩序;统筹煤炭调运计划;负责煤炭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发展的招商引资工作。
(六)中小企业服务科
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推动完善企业创业辅导信用担保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协调企业对外合作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七)安全生产科
指导工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 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产业行业管理工作。
(九)政策法规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策法规业务工作; 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十)规划与投资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引导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金的投向;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业及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业及信息化领域投资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的相关工作;负责落实项目有关政策;指导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
(十一)科技科
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新乡市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技术创新、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国有企业设备管理等技术基础工作。
(十二)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交通联运工作,承担工业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三)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拟订全市能源节约和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新乡市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企业改革科
负责所属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企业发展及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对所属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全市重点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发展,研究制定和协调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所属企业实施改制改组、兼并破产工作;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十五)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贯彻国防科技和军转民工作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协助军工企业完成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协调军品任务的配套工作;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军转民工作的协调,参与组织民品项目的立项、评审、鉴定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民爆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业管理;负责军工企业、事业单位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
(十六)信访办公室
受理所属企业来信、来访;为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维护来信来访者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市信访局转办交办的有关信访案件;综合研究分析系统信访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十七)行政事项服务科(企业发展环境科)
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联络并协调相关科室及部门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企业经营环境的有关政策,参与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企业减负工作,调查研究优化企业经济环境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
(十八)组织人事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老干部工作和企业劳资、保险福利及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负责所属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指导企业自主培训工作;负责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与日常管理;负责所属企业基层党的建设工作。
(十九)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及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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