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粮食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省粮食局关于地方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具体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设施建设计划并监督执行。
2、依据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认真执行省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粮食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及粮食加工的统计工作。
3、落实全市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具体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检查;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指导和帮助灾区粮食供应,保证全市的军粮供应。
4、协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市场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规范粮食市场行为,实施粮油质量检测、监督,推行国家标准化管理。
5、拟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安排意见和建议。
6、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行业教育培训,推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提供粮食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7、管理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执行省粮食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负责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指导行业安全生产。
8、管理粮食财务,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粮食企业贯彻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汇编粮食财务统计报表,分析粮食财务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参与指导和监督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工作,指导粮食企业内部财会、审计工作。
9、加强粮食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粮食交易市场,健全粮食市场信息网络,完善粮食市场交易规则,搞活粮食流通。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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