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粮食局职能介绍:
1、负责粮食行业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粮食流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储备粮、定购粮收购计划的下达和销售管理工作。
3、依据《粮食收购条例》审查批准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资格,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市场。
4、平抑市场,调控粮价,保证城镇居民、灾民口粮和军粮的供应。
5、监督管理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价格、信贷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对挤占挪用收购资金,拒收、限收粮食,低价亏本销售等行为,有权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照法定程序,追究责任人员。
6、监督审计粮食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国有资产监管。
7、监督指导粮食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
8、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计划、财务、人事、劳资和统计报表工作。
9、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粮食局内设机构介绍:
粮食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财会科、购销科、仓储科、企管科、工业科等7个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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