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林业局职能介绍: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发展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负责全市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及乡镇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林木良种的培育、审定、检疫、检验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动态监督及管理工作,编制、审核、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负责全市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四)主管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濒危和珍稀野生动植物物种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林业公安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指导、协调、依法监督、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和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和花木的培育。
(七)指导、监督全市林业系统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林业基金筹集和管理,监督全市林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八)制订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全市重大林业科技攻关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全市林业技术培训,指导全市林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
(九)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林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局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决议、决定、指示等。
二、对干部使用、提拔合理,教育及时,办理手续无误。做好中青年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工作,每年考核一次,考核要有材料、有档案,做到认真考核全面掌握情况,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向局党委和上级宣传部门汇报情况,提出思想教育意见,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
四、组织全局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全局学习规划,做好学习辅导和考核工作。掌握干部学习情况,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搞好通讯报导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的作用。
五、认真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调查处理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民生热线。
六、加强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围绕全局经济工作抓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三个文明的发展。做好统一战线、妇女工作和政工职称评定工作。
七、做好工会工作。发挥基层职代会作用,搞好场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组织各种技能竞赛,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做好扶贫帮困、结对交友工作。
八、做好共青团工作;积极开展适合青年团员特点的活动,紧紧围绕林业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好有利于青年团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干部培训。
十、抓好机关总支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督促指导各支部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局机关的考核工作,搞好机关作风建设。
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局办公室是全局综合办事与协调的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局行政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管理事务、服务领导、服务基层的作用。具体工作职责是:
1、 辅助决策。深入调查研究,广泛联系群众,及时、全面、准确地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局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当好参谋。
2、 督促检查。协助局领导对重大决策、会议决议、重要工作以及领导批办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抓好落实,保证政令畅通。
3、 综合协调。负责本局与上级部门和外单位的协调工作,做好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的协调工作。
4、 建章立制。协助主管领导建立和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负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与实施。
5、 机要保密。与党委办公室配合,做好上级和局机密文件、资料、领导核心会议有关内容的保密工作;负责机要交通工作。
6、 网络信息。负责全局网络办公信息化建设和林业网站建设。
7、 会务管理。负责全局行政会议的召集、服务工作,做好会议筹备、签到、记录,整理重要的会议纪要,做好会议决定的传达工作。
8、 公文管理。根据局领导指示,负责起草局行政方面的综合性文件;负责局公文拟稿、核稿、缮印,做好上级机关、外单位来文的登记、签批、送阅、存档工作。
9、 事务管理。负责局领导的公务活动安排,做好公务接待、假期值班、大事记编写、办公用品采购、发放等日常工作;负责书报信函的收发工作;负责工作电话费报销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报表等统计工作;通知机关的作息时间,节假日放假时间;负责机关卫生、安全保卫和公益活动;组织机关义务劳动。
10、档案管理。负责全局各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11、印章管理。负责保管局及相关科室印章,办理对外介绍信及证明;建立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2、设施管理。负责机关食堂、招待所、会议室、收发室、通讯设施和车辆管理。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动人事科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劳动人事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规章制度,监督劳动执法情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体业务是负责全局人事管理、劳动调配、劳动监察、工资、社会保险、人员编制、离退休管理、职称评定、扶困、文教卫生、计划生育和信访工作。
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和贯彻实施。
2、负责全局的财务会计工作,并负责机关的日常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工作。
3、负责全局财务成本管理,参与成本计划的跟踪考核,提出措施建议。
4、负责全局财务决算工作,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当好参谋和助手。
5、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合理使用资金,发挥使用效益。
6、负责完成各项上缴工作,如税金、育林基金、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7、负责全局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及会计电算化操作规程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推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
8、负责与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业务单位的工作联系。
9、负责全局内部审计工作。
销售科工作职责
1、根据木材市场行情拟定木材销售价格,为局长办公会确定全局木材销售价格提供可靠根据。
2、负责木材销售工作,做好木材市场和客户需求调查,为领导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
3、负责全局木材销售签订合同、木材调拨、录入复核、划拔结算、统计工作,做到及时、准确、高效。
4、配合贮木场,搞好市场调查,加强木材销售管理,畅通销售渠道,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5、与贮木场、木材稽查大队协调配合,严格执行销售、出库、装车、运输环节的管理制度,做到及时核对、汇总、送票、录入、复核,实现木材销售的科学化管理。
6、及时对木材市场的需求变化、木材价格行情和供需信息,进行调查研究、分析预测、传递、发布和反馈,为林业局制定木材生产、销售方案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信息。
生产安全科职责范围
负责全局营林生产、木材生产、林产工业生产、检查验收伐区质量及木材产品质量、全局各项生产安全管理。
1、营林生产:检查批复造林设计,检查、监督、验收营林质量。组织采种、育苗及种子园和母树林管理。汇总营林报表,总结春季及全年工作,培训技术人员。
2、木材生产:严格执行限额采伐,严禁超伐。检查、监督全局木材生产作业质量,按设计施工。强化木材生产管理,以标准为基础,以质量为生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做好木材采、运、贮三段生产的平衡与协调,确保全年木材生产计划任务的完成。
3、林产工业:负责对全局工业生产的技术指导。
4、安全: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法令的贯彻执行,认真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搞好全员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加强事故防范。
5、产品及半产品质量管理:严格全局产品及半产品质量管理,把住质量关。及时培训检验员队伍,提高检验员的业务素质,合理量材、造材、努力提高等级品率。抓好木材产品、半产品交接验收工作,发生矛盾时,负责仲裁。
计划科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全局长远规划和各项生产计划的编制与修订、企业各项年度计划编制工作。
2、负责全局的基本建设管理和施工计划的分配和调整,并拟定施工管理方法。
3、负责全局统计报表,并指导各单位的计划统计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统管全局各项生产、劳动工资、基本建设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企业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统计、汇总、审核、分析、上报、归档等工作。
4、掌握和汇编各种经济指标,制定出经济活动分析资料方案,组织有关部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
5、承担各项新建、改扩建项目计划任务书的编报、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核等工作的责任。做好全局项目简介、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的编制、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工作。
6、制定各基层单位的包保指标及考评办法,并督促检查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7、负责全局各类合同的审批并监督检查各类合同的执行情况,做好合同的存档工作。
8、负责全局各项生产成本的测算工作,跟踪检查监督企业生产成本执行情况
9、承担局内各单位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乡村绿化科职责
1.宣传贯彻林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抓好林业站建设,完善各项岗位责任制,加强乡村林业档案管理。积极开展乡村林业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及政策水平。
3.协助相关科室组织乡村森林采伐设计,做好木材生产及伐区的检查验收工作。
4.积极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5.负责退耕还林的检查验收,核定粮款兑现。
6.协调部门及乡镇,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及城乡绿化。组织乡村集体林地的各项更新、造林设计、检查验收。
7.开展林业技术服务,积极推广适用技术。
8.加强林业站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
9.制订林业站年度工作目标,协助主管领导进行林业站年各项工作的经常性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
林政科工作职责
一、林政管理
1、宣传林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敦化市有关林业规定。
2、林地林权管理
(1)工程建设征占林地审批;
(2)林业内部使用林地审批(集材道、运材道、野生动物设施、科研实验基地等);
(3)临时用地审批(2公顷以内,时限2年,采沙采石);
(4)参地管理。
(5)蚕场管理。
(6)林权登记发证。
(7)林权争议调处。
3、木材加工厂管理
二、野生动植物管理
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四、湿地资源保护管理
五、规范木材、野生动植物运输
资源科工作职责
1、组织管理资源调查、区划、规划、设计及其成果的审批或审议。
2、监督森林经营方案的实施。
3、管理林业用地,制定林业用地利用规划,林种区划和林种规划。
4、监督执行国家批准的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
5、管理采伐许可证的审核发放。
6、管理伐区拨交和验收。
7、监督造林、更新、抚育、低产林改造工程的检查验收。
8、管理新增成林的验收。组织森林资源的审计。
9、管理年度森林资源消耗及森林资源档案的统计工作。
10、加强调查设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调查设计人员素质,严格执行技术规范,确保调查、规划、设计质量。
11、组织管理公益林验收、管护合同的签订,管理检查等。
12、管理森林资源档案,审核森林资源数据,编报森林采伐限额。
13、会同有关部门考核领导干部任期内森林资源消长目标完成情况。
14、保护管理好自然保护区,编报采挖计划,办理采挖审批手续。
15、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16、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森林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保护、全面管理、积极培育森林资源,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
17、组织总结和交流先进经验,推广应用森林资源管理的先进技术,开展科学研究活动。
科技产业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林地经济开发,编制全局科技产业规划。
组织、指导科技产业培训和林业技术服务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
二、负责档案管理和了解市场经济发展动向,开展正确的项目引导和科技咨询服务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负责调查统计各类林地经济项目发展报表和全市林业产业发展统计报表,收集整理家庭经济信息,编制简报。
保护区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打击一切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四、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林政稽查科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列》、《野生动物保护法》、《退耕 还林条列》、《湿地保护区管理条列》、《森林防火条列》等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基层国营林场、林业站林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及对基层林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查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木材及木制产品的林业行政案件。
4、负责查处非法经营、加工、收购木材的林业行政案件。
5、负责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湿地及毁林、毁草开垦林地湿地的林业行政案件。
6、负责查处违反参地、蚕山管理规定的违政行为。
7、负责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监督,对乱采滥挖野生动植物、乱捕滥猎、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及产品的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8、认真做好上级督办、转办案件查处上报及案件统计报表、材料上报工作。
9、负责制定依法治局规划和方案,指导、监督、检查基层国营林场的普法工作。
森防检疫站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森林病虫鼠害、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
森林资源监督办公室工作职责
1、监督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监督年森林采伐限额和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情况。
3、监督年度木材生产计划、木材销售总量计划、木材运输总量计划的执行情况。
4、监督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制度的执行情况。
5、监督伐区调查设计、伐区审核、伐区拔交、伐区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
6、监督造林、营林生产设计及作业质量,以及新成林验收情况。
7、监督林参间作、参后还林、退耕还林等有关情况。
8、监督林权、林地管理情况及林地出让、转让、出租、森林资源综合开发等征占用及植被恢复费上缴和使用情况。
9、监督林政案件的查处及林政执法情况。
10、监督森林资源监测成果上报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11、监督木材检查站依法行政情况。
12、监督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依法经营情况。
政务大厅林业窗口主要负责
1、办理木材运输证、出省木材运输介绍信;
2、办理检疫证、野生动植物准运证;
3、办理防火入山证;
4、办理林木种子运输介绍信;
森林防火办公室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政策、法规;
2.负责制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计划烧除管理办法》、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负责协调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调整;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制定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并实施乡镇、林场考核细则;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5.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和设备;
6.掌握人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9.在本级政府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管理进入林区人员和野外用火,组织扑灭森林火灾。
10.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配合各专、兼职护林人员进行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和带领群众扑灭森林火灾。
森林公安分局工作职责
一、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二、开展各类专项斗争,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安全,影响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的森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
三、密切掌握辖区林区社会治安动态,健全林区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林区治安综合治理;
四、认真抓好队伍建设,强化管理和监督,抓好民警的教育培训,苦练基本功,努力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五、协助森林防火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六、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林检科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
林检科工作职责如下:
一、查办林业内部的反贪、渎职犯罪。
二、办理涉林刑事犯罪的批捕、起诉工作。
三、预防和打击林业内部的各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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