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考研 >备考资料 >考研政治 >考研政治马原知识点浅析:五对范畴(一)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考研政治马原知识点浅析:五对范畴(一)

2016-04-28 | 网络

(本文作者为查字典公务员考研辅导名师李欣)

辩证法中包含有对世界的两大观点,一是联系的,一是发展的,接下来是三大规律,发展不是杂乱无章的发展,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但是马克思说三大规律并不能够完全表征事物的发展,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还有许多细小的环节没有在三大规律中体现,我们把这些细小的环节抽象出来,就是我们今天所要说的五对范畴。

五对范畴之一,原因和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原因与结果,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原因是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结果是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原因和结果,必须是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必须是引起与被引起的现象,必须是现象。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首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某种现象,既可以作为原因来出现,也可以作为结果而出现;其次,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这是我们所经常说的良性循环恶性循环;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也就是我们从这个现象中看出将来可能出现的结果,从结果中看出之前引起这个结果的现象;最后,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音异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等。

五对范畴之二,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必然性,是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必然性和偶性的相互区别,首先在于他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是根本原因产生的,偶然性是非根本原因产生的;其次他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是比较稳定,比较确定,同类事物中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是不稳定,暂时,不确定,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事物发展中地位和作用,必然姓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他们的相互联系在于必然姓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首必然姓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

这两对范畴在我们的考试过程中更多的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大家注意把这些抽象的知识点还原回现实生活去理解和把握。

政治学科究竟该怎样对待?无论你的基础怎样,都应该尽早开始政治的复习,做到胸中有数。建议考生要掌握科学系统的复习方法,对整体复习屡清思路。为此查字典公务员考研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7考研OL乐学、全年集训、精品网课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查字典公务员考研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推荐阅读

【考研政治马原知识点浅析:五对范畴(一)】相关文章: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法理学(二)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法理学(一)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公务员法(二)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民法(一)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宪法(三)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宪法(一)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刑法(三)

地理常识——我国的涌泉与瀑布(一)

黑龙江政法干警热点模拟:女性就业“暗门槛”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公务员法(一)

推荐栏目阅读 考研 备考资料 考研政治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