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社区工作者 >备考资料 >公共基础知识 >社区公共基础知识备考: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社区公共基础知识备考: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2016-01-27 | 网络

2016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共基础、公共行政的功能和原则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下面查字典公务员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公共基础知识要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可知论和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的基本立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消除旧唯物主义反映论所造成的认识脱离社会实践的消极直观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过程,阐明了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运动的过程,消除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僵死不变的形而上学缺陷;由于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的引入对历史发展和历史意识问题作出了唯物和辩证法的解释,实现了自然观与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

二、实践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和基本的观点。

实践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

实践活动的基本特点是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实践的基本形式:

(一)生产实践: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其它实践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二)社会实践:社会实践中最为主要的实践形式是建立和调整生产关系的实践活动,在阶级社会,阶级斗争和处理阶级关系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

(三)科学实验:探索世界规律的科学实验活动。

【社区公共基础知识备考: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相关文章: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大雾天里的“宏观”与“微观”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农民工融入不只是改称谓

公务员行测语文基础知识复习:中国古代文学常识纵向梳理

申论备考:文章开头三种写法

公安基础知识备考全攻略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交通安全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文章标题拟定误区与拟定原则

2017山西行测备考重点:工程问题两大关键思路

公务员备考:领悟虚词,远离误区

国家公务员考试: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