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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考研全面复习笔记之民事法律行为概念

2016-10-08 | 网络

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现阶段同学们对此内容的复习应重点放在前期整理的笔记上,如果同学们还未形成自己的笔记,可以跟着查字典公务员考研看下如下这份详尽的民法复习笔记。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称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这是从民法学和我国法律规定两方面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作为一个抽象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从契约、婚姻、收养、遗嘱等具体行为中概括出来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有意思表示要素,而且,必须是要产生该意思表示内容的民事法律后果,即须是要产生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内容的行为。另外,应注意的是,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限定为合法行为,使得理论上不得不创设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的上一阶位的概念民事行为。据此,民事行为包括合法民事行为与不合法民事行为。合法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与某些事实行为;不合法行为又包括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

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包括内容合法,也包括形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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