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统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执行国家和省的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拟订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核算全市及各市(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及各市(区)、市直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七)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市及各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协助管理各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人员教育和业务培训。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广东省江门市统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文秘、档案、保密、财务、后勤、人事、纪检监察、安全保卫、信访、思想政治、计划生育和工青妇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ISO管理等工作;拟订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组织重要会议;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做好统计政务信息的上报工作;指导统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局党组管理各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
(二)统计法规与制度科
指导全市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各类统计制度和统计年报;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市及各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统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基本单位名录的建库、维护、更新工作。
(三)综合核算与统计分析科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服务业统计制度;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负责全市与各市(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定期核算;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监督管理各市(区)、市直各部门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对外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协调、组织统计年鉴编印工作;组织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负责第三产业中相关服务业的统计调查;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承担重要经济分析课题;撰写全市统计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统计会议报告;指导综合核算统计工作。
(四)工业交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运输和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全市工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综合整理和提供邮政业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市(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五)农村与投资贸易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农业、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房屋、公用事业,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及旅游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六)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人口、劳动力和工资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负责文化产业统计和监测;负责市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统计监测和全市社会发展水平评估;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七)统计信息化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统计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所规定的任务,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工程和统计局局域网工程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负责制定全市统计系统数据库建设方案,并负责建设市局数据库;承担各项普查、重大调查的数据处理任务;负责管理局办公自动化系统、江门市统计信息系统和网上直报系统;对全市统计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建设提出指导意见;负责对局内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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