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地方性规范文件和政策草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三)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拟订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规划及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的重大事宜,指导、服务和协调企业上市融资,推动企业上市工作。
(五)对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按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
(六)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七)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协助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本市产业布局一体化。
(十)拟订有关规范商品市场运行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组织开拓国内市场,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承担组织实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负责茧丝绸生产流通协调工作。负责经济协作工作。承担盐业行业管理职能。
(十一)拟订全市生猪屠宰、酒类专卖的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全市有关商务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和重大商务综合执法活动,承担全市酒类、生猪私宰的行政执法。
(十二)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三)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政务建设、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十四)负责全市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十五)协助推进国家及省、市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六)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七)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等供应,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九)指导协调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协助烟草专卖管理。
(二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综合起草重要文稿;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办理提案的有关工作。
(二)综合与经济运行科(挂市上市办牌子)
综合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提出工业商贸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目标;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以及相关产业经济运行调控方向;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起草有关调研材料;负责工业商贸经济信息平台的信息收集、运作和分析工作;拟订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规划及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的重大事宜,指导、服务和协调企业上市融资工作。
(三)工业发展科
执行国家、省和市的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等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做好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相关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科技项目建设的验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四)技术与质量科
组织编制实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商贸流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工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及重大科技专项;参与共性及关键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建设以及重大科技项目计划;组织相关行业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开展重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工业设计、产学研联合,参与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
(五)电力与节能科
组织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的调控、配置方案;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等工作;组织制订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成品由和煤炭等重要物资的调控、供应和配置方案,依法审核煤炭、成品油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节能监察和考核;参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六)产业转移园区科
执行省、市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市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协调解决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和协调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创建及组织实施产业转移目标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市落实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有关经贸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七)流通生产服务业科(挂市酒类专卖管理局牌子)
组织拟定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业、住宿等)行业管理;推动连锁经营的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指导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行业发展工作;承担物流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拟订全市生猪屠宰、酒类专卖的市场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市酒类行业准入核准、年检;承担酒类流通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编制盐业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盐业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商贸流通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调烟草专卖管理。
(八)市场建设科(挂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牌子)
拟订有关健全、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规章和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等)的市场调控工作;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组织拟订会展、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开展国内经贸合作;收集和发布经济协作信息;协调解决有关经济协作签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有关重大展会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对外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商务综合执法管理科(挂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牌子)
指导和协调全市开展生猪屠宰、酒类专卖的督查工作;承担全市酒类打假、打私、生产、流通和生猪私宰、滥宰的行政执法;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有关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查处违法案件;做好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商务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工作。
(十)电子信息科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子信息产业运行,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电子信息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化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电子政务与信息化推进科
组织编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负责对全市各行业信息化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建设和电子商务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指导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规划和建设工作并协调实施;负责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和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化工程预算的审核、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和招投标工作;根据国家、省、市信息网络建设规划,协调信息传输网络的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通信与信息安全;组织协调、监督通信基础设施和通信管道建设;指导政务信息一站式服务建设,组织电子政务建设的绩效评估;指导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和数字认证相关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协助推进国家及省重点信息化工程;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组织拟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行业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广告服务体系建设;推荐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十三)无线电管理科(挂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贯彻执行无线电管理法规、政策,拟定本市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维护全市无线电波秩序,管理全市电磁环境;管理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建设布局设置的审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指导、监督无线电监测工作;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负责全市无线电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研制、生产、销售行业的管理,以及无线电设备有关技术标准的审查;依法查处全市设置、使用和研制、生产、无线电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授权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人事老干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综治维稳、职工档案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五)党委办(与监察室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信访、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市直私营企业党务工作。
(十六)市中小企业局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创新,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中小企业强化自主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推动信用担保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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