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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东莞市委党校职能介绍

2012-10-18 | 网络

中共广东省东莞市委党校职能介绍:

(一)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负责处级干部、镇区领导干部、科级干部、中青年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和主任的培训轮训工作;培训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承担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的培训轮训工作;承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培训工作;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察考核工作。

(三)按照国家的规定和上级党校的部署,承担部分学历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以及党政干部继续教育。

(四)围绕国内外,特别是我市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科学研究与探索,为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参谋,认真办好《东莞党校》校刊。

(五)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对基层党校执行党校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帮助其师资培训和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委党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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