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县罗波镇人民政府职能介绍:
1. 镇政府在县委、委人民政府和镇委的直接领导下,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并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领导和管理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教育、卫生等事业。按照宪法规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2. 监督集体和个人执行国家计划指标(包括审查乡经济联合社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完成粮、棉、油征购任务和国家计划内的其他农副产品派购、交售任务。加强市场工商行政管理,完成农业、工商等项税收任务。同时,做好生产救灾和扶贫工作,帮助解决五保户和军烈属生活困难。在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时,主要是方针、政策领导和必要的行政干预,不要包揽经济事务,不应干涉企业的自主权。
3. 教育干部、群众积极实行计划生育,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上级要求的范围内,对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人要及时进行教育和处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4. 加强法制教育,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利,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民事调解工作,维护生产秩序和社会治安。
5. 组织镇财政收入,严格财经纪律,实行预决算制度,加强对镇、村财务工作的领导,广开财源,提高财政工作水平。
6. 加强对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经营的指导,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
7.做好乡村基本建设统筹规划。加强对宅基地和耕地的管理,禁止乱占乱抢;组织和领导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大型农田设施兴建以及公路建设和维修;搞好村庄环境绿化和文物、自然资源保护。
8. 积极发展乡村教育、卫生事业,努力普及小学教育,办好各类专业学校,并加强对乡村医生管理,搞好卫生防疫,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县罗波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党政办公室职责:负责会议会务、材料工作;负责协调用车;负责安排党政办及后勤人员各项工作;负责上传下达、会议通知,政务督查,简报、信息上报,材料发放、报刊杂志分发;负责党政、人大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团委职责:研究拟定团的组织建设规划、有关规章制度及督促、检查和落实;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团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管理工作;做好团员发展规划、团组织的建立换届、团员团干部的奖励或处罚;负责团费收缴、团员统计等工作;指导企业团工作和企业青年工作;负责石?义工联日常工作,指导义工联各项工作。负责团的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实施、落实,总结推广团工作经验;负责团内宣传阵地、石?青年网的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指导学校团工作,做好石?团校、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抓好团队衔接工作,负责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农村团工作和农村青年工作。
三、妇联职责: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和团体会员开展工作;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动员、组织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妇女、妇女工作者推荐、评选先进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政法机关打击侮辱、虐待、残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教育,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妇女情况,向镇委反映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镇妇女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妇女组织的组建、管理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考察、培养女干部工作,使之成为输送妇女干部的基地;贯彻、执行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协调、组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各项活动。承办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镇委、镇政府及上级妇联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民政办职责:负责优抚和安置、救济救灾、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和敬老院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五、综治办公室职责:制定本镇的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分析研究辖区内的治安形势,组织、指导、协调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开展基层治安防范工作和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督促、指导村、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禁毒等方面工作;组织、指导村、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防范与处置非法宗教活动,协助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对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和治安防范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具体办理上级综治委(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武装部职责:基层武装部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门和政府的兵役机关,接受上级军事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军事、兵役工作。根据上级军事部门的批示和要求,负责兵役登记、兵员征集、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民兵整组、民兵军政训练等项工作。组织和发动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民兵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平时负责组织民兵担负重大抢险救灾、战备、治安任务,战时负责组织民兵参军参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任务。协同民政部门做好军烈属优抚工作和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
七、工会职责:负责组织和教育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协助政府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工人阶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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