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职能介绍: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渔业、畜牧业、兽医行业和饲料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行业的产业政策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加强本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本行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本行业的投资和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引导本行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生产方式转变、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组织指导渔业、畜牧业生产,引导渔业、畜牧业、兽医行业和饲料工业各种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广良种良法;培育和扶持优势产业,促进行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的效益的提高。
拟订全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协助组织实施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管理,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报告、调查、分析、评估等工作,提出预警措施和建议;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兽药残留监控、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渔牧产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和兽药、渔药的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本行政区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草地资源、畜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渔业、畜牧业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兽药、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保证肉(鱼)食品卫生安全,严防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或社会隐患。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畜牧股
负责编制全县畜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畜牧业、草业生产、组织水产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引进先进畜禽养殖技术和专业技术培训、负责饲料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品种的引进和改良,负责本行业协会管理工作;负责《畜牧法》、《草业法》和《饲料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实施,归口管理局属畜牧事业单位业务工作。
渔业股
负责编制全县水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水产业生产;组织水产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引进先进水产养殖技术,开展专业技术培训;负责管理本行业协会工作;负责鱼类品种改良;归口管理局属水产业事业单位业务工作;水产资源管理、渔牧执法,水产养殖、捕捞许可的审核。
兽医股
负责拟订动物疫病防治、动物及产品检疫检验、监督、执法等方面工作规划、计划、措施、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扑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提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方案、技术措施,协助组织实施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的管理,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报告、调查、分析和评估,提出预警措施和建议;负责县外动物疫情信息的收集与分析,组织外来动物疫病、新发现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与防范工作;负责动物疫病的区域联防工作;组织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与健康教育;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督查工作;监督、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兽药管理、兽医从业人员的审核。负责饲养、生产、加工、储藏、流通等环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动物产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归口管理局属动物卫生防疫和监督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动物卫生防疫和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计划财务股
负责局财务管理,管理局各项资金;编制年度行政经费和事业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各种票证、免疫耳标的管理;负责畜牧水产生产统计;指导乡镇渔牧兽医站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干部职工工资管理。
政秘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起草局综合性材料、重要报告和文件;承办局综合性会议、文秘、人事、职称评聘、离退休工作管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后勤服务等工作;制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