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扣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性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拟订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对策建议。
(三)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投资管理。统筹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国家和自治区下拨的专项资金;汇总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四)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及市级拨款的建设项目、市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境外参股的重大项目;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负责电力规划;统一归口办理需报自治区审批的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五)负责对全市宏观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六)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七)研究分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求状况,提出全市重要商品市场供求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对策;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食糖、棉花、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大问题,提出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规划。
(九)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及政策措施;拟订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规划及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
(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社会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一)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价格和收费政策;依法拟订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分工管理和收费管理目录;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市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全市价格和收费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以及市级的价格、收费调整方案;拟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
(十二)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十三)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参与或组织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业务、行业指导和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督查督办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委务工作会议决定和委领导布置的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落实。
国民经济综合科
研究提出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对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民经济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提出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基本协调的对策建议,做好经济、社会、国防计划的衔接工作;负责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以及宏观经济信息发布工作。组织重大课题研究。
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城市发展战略以及生产力布局战略,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 业规划、专项规划、 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拟订和协调全市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对策措施建议。编制全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全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和经费安排方案;组织开展全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科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发展建设规划;负责汇总编制年度市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国家专项投资计划,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以及市直属单位自筹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监督检查国家和自治区拨款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公检法司设施、国家安全设施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进一步完善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核准和登记备案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投资审批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保险等情况,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负责向市金融机构推介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参与确定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协同有关部门确定财政补贴的规模和方向。
研究提出年度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并归口管理;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全市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新开工计划,组织全市层面的重点项目新开工;协调全市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新开工和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参与全市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库的建设。
经济贸易科
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规划、总规模、投向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我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防范外债风险对策建议;负责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策贷款、国际商业贷款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组织市有关部门拟定和发布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汇总上报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境外参股购股的重大项目;按照审批权限,核准国家鼓励和允许发展的外商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核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基本建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及确认书的申报;参与全市利用外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协调外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对外招商项目库建设。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年度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整;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的进出口计划;研究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负责研究全市实施国家、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分析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综合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按照北海市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提出综合性产业发展政策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对策措施;参与企业债券、企业申请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工作。
重大项目建设科
研究提出年度北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并归口管理;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北海市推进的重大项目新开工计划,组织北海市层面的重点项目新开工;协调自治区统筹推进和北海市推进的重大项目新开工和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参与全市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库的建设; 负责向市金融机构推介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承担北海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工业科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发展战略规划、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布局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加快我市工业化发展的对策措施;负责全市新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和帮助协调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组织编制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统一归口办理需报自治区审批的工业项目;汇总编制市年度技术改造投资计划;报批全市工业项目,在审批权限内对全市工业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和核准。
能源交通科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发展战略规划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布局和年度发展计划;衔接、协调能源交通产业规划和执行行业政策,组织编制能源交通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归口统一办理需报自治区审批的能源交通项目;负责全市能源交通行业基本建设投资的项目计划;负责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及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节能和发展新能源的对策建议,参与研究、审核交通战备的发展计划和规划。在审批权限内对全市能源交通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和核准。
农村经济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农林水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协调、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海洋、渔业、畜牧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节约、环境整治及生态建设规划;衔接和平衡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布局;负责提出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海洋、渔业、畜牧等行业的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审核上报国家和自治区拨款的农林水的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全市农林水和畜牧水产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含调概)、开工审批或审核上报,协调农林水和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研究提出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战略、规划,组织实施示范项目; 负责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发展规划,提出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年度项目投资计划。负责提出水利、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专项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投资项目计划。
社会发展科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档案、社会科学、民政、旅游等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管理政策;研究提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议,研究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编制社会事业中的重点专项规划; 负责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提出使用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优先发展领域和重大薄弱环节的专项投资及补助性投资计划,监督计划实施情况。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宏观调控对策建议,编制粮食、食糖、棉花、食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储备计划;研究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稽察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主要对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勘测设计、开工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概算控制、政策环境以及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稽察;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监测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提出分析报告;负责对全市重大项目业主(单位)、参建单位的业绩、信誉评价及项目后评价等;指导和协调全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人事科(党委办)
管理党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 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的考核、民主评议工作,以及对机关行政干 部的年度考核和任免、调动手续办理、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系统内的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学习、生活、文体活动等服务工作。
价格综合科
负责物价工作方面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保密、财务、资产、安全及有关行政事务;负责物价信息、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重要商品风险基金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价格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和价格认证、鉴证工作;依法组织价格行政执法,检查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协助承办有关价格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商品价格管理科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工农业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房地产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订价格改革、调整的中短期方案;提出全市工农业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依法制订和调整实行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工农业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房地产等价格,协调处理市内重大价格争议问题;参与垄断经营行业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提出重要物资储备的管理费用标准、价格补贴方案和出库价格建议;负责指导全市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调查分析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监测和预测全市价格变化趋势;研究提出全市价格调控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内的价格调整总体方案;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研究价格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负责物价工作方面规范性文件、综合性的重大材料、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价格宣传、统计、信息和政策公布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行业价格自律工作。
收费管理科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 收费、重要有偿服务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拟定全市有关收费政策,提出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重要有偿服务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目录意见和落实公告、公布管理目录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拟定和调整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重要有偿服务和中介服务收费标准;依法核发《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并组织定期审核、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收费管理工作。
粮食调控管理科
指导全市粮食行业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有关财政、金融、税收等有关政策;调查研究和协调解决粮食行业有关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等问题;指导全市粮食行业财会工作;负责粮食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统计和财务分析工作;指导直属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增收节支工作;负责直属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核定财务计划和财务检查工作;负责提出使用粮食风险基金的建议;指导和推动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总体方案;拟订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提出收储、轮换、动用建议,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协调粮食军供、储备计划任务的落实;组织落实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设置的建设、改造、维修工作;指导并推动全行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的协调事务和行业统计工作。
法规监督检查科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业执法工作的管理和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承办与全市粮食流通、市级储备粮管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和修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核粮食收购企业市场准入资格,发放《粮食收购许可证》;负责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西部开发办公室
负责与国家及自治区西部开发办公室的工作联系;研究提出我市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规划、重大问题及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组织市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专项规划;根据规划,研究提出我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结构调整、优势资源开发和重大项目布局等的具体实施建议;研究提出我市利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参与西部大开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总体规划的实施和落实。
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国民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的关系,分析国防经济宏观运行情况,对国防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和措施建议;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协调有关国防建设问题;衔接与国民经济有关的国防动员规划、计划;协调重大项目的平战结合。
监察室
1、检查被监察的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被监察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核决定的申诉;5、受理被监察人员不服监察决定的申诉;6、督促被监察的部门建立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7、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驻在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