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贵港市江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负责制定广西贵港江南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及各项优惠政策,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辖区工业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建设相关报批的手续。
(三)负责辖区内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服务及管理工作。
(四)代表市人民政府在工业园区内的全面管理。
(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贵港市江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管委会日常工作;督查、督办管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科(室)的有关工作;负责文件收发办理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档案、新闻宣传、信息综合、保密、制度建设及有关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园区工委的日常党务工作、纪律检查日常工作;负责园区管委会的安全保卫、接待工作。负责园区工委、管委人事及职称等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
负责工业园区的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区规划以及控制性详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的初审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内基础设施配套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园区内项目年度基建计划、施工报建、工程招投标的初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工业园区内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环保、竣工验收等环节实施监督和管理。
(三)招商科
负责工业园区投资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土地、建设报批等相关工作。协助投资企业做好办理项目的立项、环保、建设、土地、工商、税收等相关手续。策划和组织对外招商引资及联络工作;参与制定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工业园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及其他前期工作的草拟、报批和审批;参与制定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招商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协调落实工业园区项目资金工作;研究国内外投资方向,收集、综合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提供招商投资动态和工作建议;负责制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印工业园区投资手册和招商引资指南。
(四)企业服务科
负责园区企业的各项统计工作和经济活动分析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园区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卫、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园区各企业的联络和有关工作的布置和检查工作。向企业提供有关的政策法规咨询。负责企业涉及社会环境、企业利益保障及双方经济纠纷等方面投诉事项的调查、协调、督查工作。起草向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重要诉案处理情况的报告。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投资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园区企业工作例会和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推行投诉承诺和特派员制度。
(五)综合计划科
负责园区管委日常财务及行政服务性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工业园区财务计划编制年度预算,管理预算单位行政经费及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的划拨和使用,加强资金使用的调控、管理和监督,实现工业园区财务收支平衡。参与工业园区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参与制定执行工业园区有关财政、税收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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