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贵港市公路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做好对外接待、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信访、目标管理、文印、收发、档案工作;负责局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负责外来公文、行政会议决定和领导指令的督办和催办;负责全局局务会议决定的事项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办公系统、计算机网络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局行政业务宣传和局值班工作。
二、政治处
负责全局党建、人事、劳动工资、职工教育、机构编制、政研及文明建设、党务宣传等工作;负责局管领导班子的建设和管理,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局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组织实施、督办会议部署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调配录用、劳动工资、各类保险和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承办全局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核的申报、公路养护技术工人的考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局职工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外派人员和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上报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
负责全局纪检、监察等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受理纪检信访、举报、控告、申诉等;调查处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违纪事件;负责对党员及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负责抓好全局公路行风建设,做好公路执法人员的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监督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四、审计科
负责全局内部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参与公路系统严重违反财经纪委的行为及重大经济损失案件的专案审计;负责局管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内部成本控制制度的制订、执行;负责对直属单位计划财务收支情况、执行财经制度情况实行审计监督。
五、养护管理科
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公路养护质量评定与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编制全局公路养护年度养护计划;负责公路统计、公路绿化、公路抢险救灾、水毁工程、文明样板路、公路信息、交通流量调查、标志标线和全局公路养护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组织公路路况普查;负责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全局养路机械、渡口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六、工程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局公路工程、桥梁(涵)新建和改建工程的测量、设计编制工程预(结)算及工程变更设计;按规定办理完善各种设计资料;对内部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组织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做好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归档;负责组织公路科研项目研究、开发、利用;负责全局公路路网规划和危桥险路的管理;指导直属各单位落实修建工程的实施;负责全局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负责全局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协调管理全局公路养护、路网建设、公路渡口、收费等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局公路安全生产的检查、考核评定工作;负责全局公路养、建、管安全事故的处理协调工作。
七、财务科
负责公路养护、公路基本建设、公路通行费等方面的资金筹措、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公路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核算工作;负责全局部门预算的审核、汇编和上报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监督局管单位预算的执行;负责各项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预算及清产核资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负责全局公路养护经费和大、中修工程经费和专项经费的划拨;负责本单位各项规费票证的领用、发放、保管、核销和会计档案的归档、清理和销毁工作。
八、路政管理处
负责全局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局机关的普法工作;负责审核涉路项目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行工作,参与重大路产损失案件的索赔查处工作;负责承办本局各种法律事务,指导直属各单位处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全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的管理,并指导直属各单位做好维护公路的治安管理工作。
九、公路通行费管理科
负责局管公路的公路通行费征收业务管理,下达征收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通行费征收业务工作;负责完善下属收费站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审核公路收费站的设立、变更、撤消、收费期限的延长等上报工作;负责直属收费站电脑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公路通行费管理的监督举报工作;配合抓好地方收费站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服务中心
负责局机关会务、对内接待、户籍、房改、水电、房屋维修、机关资产等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调度和维护;负责局机关司机、后勤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大院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第三产业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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