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贵港市物价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
负责物价局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保密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财务、资产、安全、人口计划生育和人事管理等行政事务;负责物价信息、新闻发布工作和全市物价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重要商品风险基金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价格监测、价格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和价格认证、鉴证工作;依法组织价格行政执法,检查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协助承办有关价格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研究提出全市价格调控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及市的价格调整总体方案;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研究价格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草拟综合规范性文件;负责物价局综合性的重大材料、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提出政府定价分级管理目录及管理办法;负责价格宣传、统计、信息和政策公布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行业价格自律工作。
(二)收费管理科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经营性收费、重要有偿服务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市有关收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建议,执行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提出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经营性收费、重要有偿服务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目录意见和落实公告、公布管理目录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国家自治区批准的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经营性收费、重要有偿服务和中介服务收费标准;依据管理目录制定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经营性收费、重要有偿服务和中介服务收费标准;依法核发《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并组织定期审核、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收费管理工作。
(三)商品价格管理科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工农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订价格改革、调整的中短期方案;研究提出全市工农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依法执行自治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工农商品、经营服务、公用事业和房地产等价格,协调处理市内重大价格争议问题;负责全市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服务管理工作。
【广西自治区贵港市物价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