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崇左市广播电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广播电影电视业务部门有关广播电影电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指导全市广播影视系统开展广播影视宣传业务,对重大宣传活动进行协调和检查。组织和管理节目的覆盖,配合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进行音像发行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市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的传输、接收,审核全市单位及个人接收国内卫星电视节目设备的安装使用,发放许可证。
(三)管理全市广播影视科技工作,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制订的有关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广播影视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四)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行业的社会管理,开展行业执法检查,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五)综合管理本系统的其他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广西自治区崇左市广播电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督查、督办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局各类会议的组织和办理;负责文秘、档案、办公自动化、信访、保密及后勤服务;负责承办与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拟办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人事档案、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才培训等;研究和推进有关人事和管理体制的改革,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和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做好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检查督促、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
(二)宣传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广播影视宣传和广播电视文艺的管理工作;制订广播影视宣传计划和方案;对崇左人民广播电台、崇左电视台重大宣传活动进行布置和检查;指导各县(市)广播影视宣传工作,研究和制定广播影视宣传工作的改革;具体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评奖活动。
(三)社会管理科
工作职责:对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转播台的建立和撤销;负责发放、年审和吊销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核准有线电视设计安装许可证(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证),审核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实施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有线广播电视节目频道配置的审核;负责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核和管理。
(四)科技事业科
工作职责:编制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各县(市)对广播电视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及有关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草拟全市广播电视网络的发展规划,审核各县(市)有线电视网络技术方案,并组织对方案的实施和验收,指导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审核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办理全市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的建立资格审核事宜;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承办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和交流活动工作;参与制订全市信息网络发展的规划。
(五)财务科
工作职责:组织落实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管理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基建管理和建设项目、财务收支实行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广西自治区崇左市广播电视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点评:用“真本领”让青春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