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崇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负责全市工业行业规划
二、负责全市经济运行调节
三、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工作
五、负责全市轻工业和农产业发展规划工作
六、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工作
七、全市职称评审和送评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崇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对应区经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
协助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承办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电子政务、督查、督办、对外联络、信访、接待、提案、机要、档案、保密、后勤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报告、请示、总结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委机关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委机关的行政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承办与工业经济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研、起草、审核工作,协调委机关各科室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对工业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对应区经委人事处、教育培训处)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委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委机关和委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调配、选拔任用、奖惩、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人才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委机关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务、宣传、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制订全市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指导实施全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和全市工业企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职工岗位培训;负责全市工程、职工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工程、职工教育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工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核送评工作。
(三)工业规划科(对应区经委工业规划处、工业区建设处)
组织制订我市工业发展规划和目标,研究提出工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以及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工业经济的重大课题,针对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工业项目前期研究,制订公布工业投资指导目录,发布工业产业政策信息;负责协调解决工业涉及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性问题;指导全市经委口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区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区的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区经济运行和建设情况的统计工作;协调工业区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指导工业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对应区经委经济运行处、能源工业处)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措施;收集、汇总、整理工业经济运行有关信息,监测预警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经济运行动态信息;负责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监测工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建立相应的运行调度机制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建立重要物资紧急协调调控机制,制定应急协调工作预案,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措施,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运;指导、推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负责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指导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电力、煤炭、石油工业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电力、煤炭、石油行业管理;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应和供需衔接;组织制订地方能源政策措施;对电力、煤炭、石油等能源进行综合平衡和优化配置;制定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协调指导实施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工作;协调指导电力、煤炭、石油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处理电力、煤炭、石油生产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电力发展规划,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资格证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五)技术改造投资科(对应区经委技术改造投资处、高新技术产业处)
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工作,编制下达年度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市财政挖潜改造资金项目计划和市财政产业结构调整资金项目计划;组织申报自治区财政挖潜改造资金项目和自治区财政产业结构调整资金项目;拟订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审批、核准及备案本市权限内的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组织申报自治区权限内的技术改造项目和须国家审批、核准及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协调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协助自治区做好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减免税的审核确认工作;汇总分析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机电设备招标工作;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开展目标化经营;负责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组织制订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措施;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家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规划、计划;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产学研联合、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重大装备国产化的工作;指导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制订全市企业信息化发展计划,指导工业企业信息建设;负责委直属技术开发类单位的协调管理。
(六)中小企业发展科(对应区经委中小企业发展处)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对全市各种所有制、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实行宏观指导和管理,规范企业行为;研究制订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民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工作;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和投融资担保体系;负责管理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制订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产权交易的办法,指导企业开展产权交易;协调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承担企业减负的有关工作。
(七)重工业科(对应区经委重工业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
研究制订全市机械、汽车、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等到行业发展规划和产品的布局,推进行业结构调整;贯彻落实行业政策和法规;协助组织行业技改项目和技术进步项目审核上报;协助开展行业科技成果、产品质量等评审工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其他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工业企业贯彻实施国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法律、法规、政策的办法措施;依法制定全市工业企业节能节水、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与报废汽车回收、工业环境治理和环保产业的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产品、项目)、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与工业环境治理等重大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八)轻工业科(对应区经委轻工业处、糖业与农产品加工处)
研究制订全市轻工、纺织、医药、食品、盐业等行业发展规划和产品的布局,推进行业结构调整;贯彻落实行业政策和法规;协助组织行业技改项目、技术进步项目和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项目等申报;协助开展行业简单科技成果、产品质量等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食品添加剂生产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茧丝绸生产计划;指导实施茧丝绸农工贸一体化;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其他重大问题,协调市糖业办公室搞好糖业管理工作;研究、制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提出全市农产品加工工业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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