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招聘范围:面向在郴州城区成长或具有郴州户籍或父母、配偶具有郴州户籍的男性居民。
2.资格条件:①高中(含)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29日以后出生);②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③有特长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9月9日17:00止,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照3张。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报考。
三、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分为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
四、协管员的管理及待遇
1.交通协管员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招聘、调配、管理及使用。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800元。
3.试用合格者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内月基本工资按全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4倍计发(2010年月最低工资标准725元);并实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适当发放绩效工资。
4.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部分除外)。
报名地点:资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
联 系 人:朱华明
咨询电话:0735-3228889(办)
18973545368(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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