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统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统计改革方案及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街道及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并监督检查全区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统计执法和稽查。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全区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三)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及各类专项调查;组织落实区情区力和社情民意调查;组织协调各街道、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搜集、整理、提供其他城区统计资料,并对有关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情况进行比较研究。
(五)负责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审批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管理民间和涉外社会调查事务。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组织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
(七)组织指导全区的统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制度;负责全区抽样调查的名录库建设和管理。
(八)建立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协调各街道和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及数据库建设。
(九)组织实施全区统计继续教育、统计干部培训;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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