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预算、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制定全区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经费开支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地方财政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国有资产营运规划,参与制定全区有关宏观经济政策;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和国有资产体制改革,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告决算;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算,编制财政决算;监督镇、街道财政预算的执行,办理镇和区级机关各部门预算的追加、追减,提出调整年度预算方案;审编财政决算;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和区级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彩票监管工作;负责罚没财产的拍卖与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向上级部门提出完善财政政策的意见、建议。
(五)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支出及控购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级财政收支,指导和监管区本级各部门财务活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结算工作。
(六)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资产营运工作;组织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管理等基础工作;参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转制、改制等;制定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政策和分配方案,并负责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指导和监管全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依法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调处。
(七)参与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科技、文教、社会保险等管理和改革的有关政策制定,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八)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配合职改主管部门作好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和评聘工作;负责会计人员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全区财会人员的队伍建设,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发证、年检等工作。
(九)监督财政政策、法律和法规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财政监督,建立预算收入保障机制、预算支出有效监控机制和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十)贯彻执行国家、我省、市区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计划,管理财政四税和各种财政性地方基金的征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参与税收减免的审核报批。
(十一)组织开展财政、财会方面的学术研究;负责区级财会社会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十二)贯彻上级财政信息管理的政策制度;根据上级财政信息系统的规划组织实施;承担财政信息的日常管理,保障网络的安全和信息的保密。
(十三)承办区政府、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预算科、财政监督科(绩效评价科)
综合科、农业农税科
国库科、信息技术科
会计结算中心
国有资产管理科
会计管理科
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企业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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