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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法制处职能介绍

2012-05-03 | 网络

组织起草司法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工作;对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组织有关法律、政策和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等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和法制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主持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执法过错、行政处罚错案责任追究;负责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厅机关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承办《四川司法》杂志;监督管理厅属社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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