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对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三)负责查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组织全市性治理文化市场专项行动。
(四)负责查处演出、文化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游戏、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违法违规新闻活动;查处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卫星地面广播电视接收设施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行为,调解著作权纠纷;负责文化市场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
(六)负责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负责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受理行政相对人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申请。
(八)承担市文化市场执法暨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行政、保密、档案、会务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资料整理、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群团、纪检、信访、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法规教育科
拟订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综合执法宣传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管理;负责对案件依法处理,下达行政处罚书,并对不属于其职责管辖的案件向有关部门移送;负责全市文化市场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及执法文书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文化市场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受理投诉、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执法监督科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性文化市场集中执法活动;负责查处演出、文化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游戏、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违法违规新闻活动;查处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卫星地面广播电视接收设施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行为,调解著作权纠纷;承担市文化市场执法暨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受理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监督处理结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执法错案进行追究;负责指导监督县(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考核;负责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总结、统计、汇总、分类归档和业务信息工作。
市场监控信息科
负责文化市场执法公用信息平台和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文化市场信息的监控、采集、汇总和分析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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