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职能介绍: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政治部、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政治部法官管理处、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立案庭、行政庭、审监庭、信访办、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办公室研究室、行政装备管理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书记员管理办公室、法警队、技术室、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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