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信访局职能介绍:
1、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
3、接待单个和集体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上访的群众。
4、承办中央和省、市、县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转回碑林区的人民来信、来访;承办中央、省、市、区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批示要结果信访案件的处理。
5、协调和处理本区单位之间、地区之间的信访案件和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参与或直接查处不宜向下交办的案件;按所辖范围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处理信访案件,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6、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报告人民来信来访的重要情况,定期不定期地综合、调查、研究信访工作情况,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提供决策信息。
7、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组织交流信访工作经验,培训基层信访干部。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信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接待科职能
负责区信访接待中心接待、受理来访工作;
负责落实区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的工作;
负责进驻信访接待中心相关责任部门接待协调工作;
负责未派驻信访接待中心相关部门和各街道接待协调工作;
负责组织信访接待中心相关部门对一般信访案件分析研判工作;
负责做好信访案件的移交工作;
负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会议期间的群众接待和劝返工作,保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负责处理对外劝返工作;配合区维稳办处理突发事件。
督办科职能
负责国家、省、市交办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转办、交办信访案件的协调和督办工作;
负责区级领导批示件的落实工作;
负责对接待科移交的责任部门之间以及跨区域疑难信访案件再审、协调和督办工作;
负责协助区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召集疑难信访案件研判会;
负责做好听证会的准备工作;
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对信访积案进行分析研判工作;
负责信访案件结案、审理和相关信访案件的管理工作。
办公室职能
负责局机关及信访接待中心党务、政务工作;
负责督促检查局机关及信访接待中心工作制度的落实;
负责局内部重要会议的组织、保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人事、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接待等工作;
负责区本局及信访接待中心财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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