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处级建制,受市经委委托,负责全市酒类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酒类商品产销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依照《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研究起草酒类商品 产销管理的实施细则,并依法组织实施;
2. 组织、实施酒类商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行政许可工作,确认经营者经营资格,核发经营许可证;
3. 依法保护酒类商品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4. 依法定期进行市场抽检工作,组织查处酒类商品经营活动中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
5. 依法监管酒类商品的质量;审检生产企业新开发的酒类产品;
6. 依法加强对各区、县酒类专卖管理局的工作指导;负责酒类商品执法的复议及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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