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上海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能介绍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能介绍

2011-12-31 | 网络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1、注册资金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本市外商独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本市企业与其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公务员法(二)

【理论观察】廉洁是党员干部应有的诚信自觉

公务员法解读:公务员录用制度适用哪些人员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查询渠道

写作技巧:申论文章结尾如何做到“回味无穷”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刑法(三)

两次公务员考试总结(918联考和125国考):文无定法

申论范文:文化的修内功与走出去

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能介绍

筑牢干群关系的“信任基石”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