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上海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职能介绍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1-17 | 网络

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和住房产业发展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综合协调、推进本区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

(四)负责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许可审批;负责住宅建设配套费的征收,并按批准的年度计划使用和管理;参与住宅基地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扩初设计的审批以及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相关建设指标的确定;执行市住宅设计标准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区住房保障体系;贯彻执行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和公有住房出售、出租等政策;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执行各类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登记、房屋权属管理等相关制度;负责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屋权属档案等管理工作;维护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七)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建立本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落实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按权限负责房地产业相关的开发经营行为、交易行为、交易资金监管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以及房地产开发、经纪相关的行政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对住宅开发企业的资质进行备案。

(八)负责本区物业管理的行业行政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九)负责本区居住类房屋的修缮和改造的行政管理;推进旧区改造项目;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和私房历史遗留问题及宗教房产代经管理。

(十)执行房屋征收与拆迁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征收与拆迁的管理;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行政许可;督促房屋征收和拆迁监管信息的输入;组织协调拆迁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本区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种房产权属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负责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报送、提供发展动态和信息。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2017安徽蜀山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面试成绩及体检、政审程序通知

2017江苏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政法干警申论热点深度解析:单车随用随还,酷!

公考法律知识二十大经典例题和解析

2017海南省已报名求职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公示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写作:常用排比及短语汇总

改革开放三十年组稿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序长不序爵”挑战大学行政化

关于印发江苏省连云港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四十九期)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