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拟订本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制订本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和标准。
(三)组织编纂本市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并负责组织审查验收。
(四)搜集、整理、保存北京地方志资料,组织整理北京地区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开拓社会用途途径。
(六)组织开展地方志业务培训工作。
(七)指导北京地方志学会的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及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秘书处(人事处)
负责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档案、保密、安全保卫、人事、外事、财务和后勤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等工作。
市志指导处
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市级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市级地方志书进行评议、修改;组织对市级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进行终审;指导市属单位的读志用志工作。
区县志指导处
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区县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区县地方志书进行评议、修改;组织对区县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进行终审;指导各区县的读志用志工作。
研究室
负责拟订本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订地方志编纂规范和相关规定;负责志鉴理论及地情科学研究;指导全市各修志单位的理论研究工作,组织理论交流活动;指导旧志整理和点校工作,编辑《北京地方志》杂志。
资料信息处
负责搜集、整理、保存并向社会开放北京地方志文献和业务档案资料;指导各修志单位资料和业务档案的搜集、整理、保存工作;负责本市地方志信息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宣传培训处
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本市地方志工作,普及地方志和地情知识;组织全市修志系统的业务培训;指导北京地方志学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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