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职能介绍:
(一)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的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并依法负责有关费用征收和使用的管理;负责市国土局交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土地一级开发、收购储备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权属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及土地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地籍登记、土地定级的管理;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地籍档案的管理;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四)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和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工作,承担市国土局交办的地热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国土局和东城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保密、安全保卫、外事和接待联络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
综合科
负责机关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申请,核发各项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证书。
地籍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地籍权属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及土地动态监测工作;承担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分等定级的管理;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地籍档案管理;依法调处各种土地权属纠纷及争议。
国土资源利用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利用管理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工作;负责有关费用征收和使用的管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工作,承担市国土局交办的地热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重点工程科
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内的中央、驻京部队和市、区重点工程工作,全程跟踪服务,参与配合重大项目的推进工作。
财务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资源性收费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政工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会及共青团工作;负责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的宣传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执法监察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方面的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承担信访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有关工作。
纪检监察科
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行政监督工作;负责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负责本辖区地籍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调查土地权属纠纷;管理土地档案资料。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土地整理储备分中心
受市国土局委托,负责依法收回、收购、置换辖区内土地,进行土地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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